徐弢:机器能思考吗——论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的哲学反思

分类: 完美365体育官方网站 时间: 2026-01-08 01:23:49 作者: admin 阅读: 2688 点赞: 705
徐弢:机器能思考吗——论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的哲学反思

摘要:“机器能否思考”这一核心问题,需系统梳理并重新审视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的哲学反思。维特根斯坦并不能被简单归为人工智能的反对者,而是需要一种“新式解读”。传统解读所依赖的理据均存在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误读,维特根斯坦其实并未在原则上否定机器思考的可能性。他反对的是对“机器”“思考”等概念的形而上学误解,尤其是将思考视为一种内在的、私人的精神活动或状态。维特根斯坦强调“思考”是对符号的操作,其意义在于特定语境和语言游戏中的使用情况。图灵的模仿游戏本身就是一种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其行为主义导向与维特根斯坦反心理主义是相通的。所得结论是,维特根斯坦对“机器能否思考”持一种审慎而开放的态度。他并非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是主张通过语法分析,澄清概念使用的具体条件和语境。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反思,为我们在人工智能时代理解智能、心灵与机器关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持续批判的视角。

一、引 言

当前,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哲学也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哲学家们对人工智能的可能性、概念内涵及其应用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分析与批评。在面对人工智能时,他们不得不追问的首要问题是:机器能够思考吗?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回答,比如计算机与人工智能之父——阿兰·图灵(A.Turing)会给出肯定的回答,而哲学家塞尔(J.Searle)、德雷福斯(H.Dreyfus)等人则会给出否定的回答。

在众多参与讨论的哲学家之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应该是维特根斯坦,这不仅因为维特根斯坦是在人工智能诞生之前就较早地反思“机器能否思考”这一问题的哲学家,而且他本人与图灵有过多年的交往,图灵曾听过维特根斯坦1939年在剑桥大学开设的数学基础讲座,他们曾就相关问题展开过多次争论。可以说,维特根斯坦是图灵“机器智能”思想提出时的重要对话者与见证者,同时,维特根斯坦也被誉为对后来的计算机科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家。因而,近年来维特根斯坦与人工智能的关系问题,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前沿话题。机器到底能否思考?如果可能的话,那我们在什么意义上会说机器能思考?因而,我们分析维特根斯坦对于“机器能否思考”这一问题的看法与可能的回答,对于我们正确理解“人工智能”这一概念的哲学内涵及其发展趋势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二、两种解读:传统解读与新式解读

首先破一下本文所选的主题: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的哲学反思。乍一看,这个题目似乎不能成立,这里似乎犯了年代错误,因为众所周知,维特根斯坦死于1951年,那时人工智能还没有被提出来,人工智能正式被提出是1956年在美国召开的达特茅斯会议上。尽管“人工智能”这个名称是在维特根斯坦死后几年才出现的,但人工智能这门学科在那时已经诞生了,比如确立这门学科的重要论文是图灵的《论计算机器与智能》(1950);不仅如此,图灵早在1936年就发表了奠定现代计算机理论基础的开篇之作——《论可计算数及在判定问题上的一个应用》,该文不仅从理论上提出了图灵论题(Turing Thesis),而且还证明了任何能行程序所表征的所有领域都是机器可计算的,该文为机器“模拟”人类的认知过程奠定了理论基础。根据最新学界考证,图灵还曾赠送这篇论文给维特根斯坦一份,维特根斯坦还写下过评论,这足以表明图灵当时重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点。因而,我们讨论维特根斯坦与人工智能的关系问题,并非犯下年代错误,而是极具哲学意义的一件事。

在学界关于维特根斯坦与人工智能的研究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传统的解读即主张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持批评性的否定态度,认为维特根斯坦在人工智能领域充当的是反面的角色,主要代表有德雷福斯(H.Dreyfus)、哈克(P.Hacker)、杉克尔(S.Shanker)、奥伯迈尔(K.K.Obermeier)、魏屹东、孟令朋等。第二种观点是最近十几年出现的新解读,主张我们要重新审视维特根斯坦与图灵之间的争论,以及维特根斯坦哲学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主要代表有弗洛伊德(J.Floyd)、布劳德福特(D.Proudfoot)、徐英瑾、刘禾(Lydia H.Liu)等。

先看传统的解读。早在20世纪70年代,德雷福斯曾将维特根斯坦视为人工智能的强力批评者,强调人类的“边缘意识”“模糊性宽容”等许多人类特有的概念是计算机不具备的,并多次援引维特根斯坦为其立场辩护;类似地,奥伯迈尔写道:“维特根斯坦绝对拒斥‘思维’程序的可信性:‘但是机器当然不能思考’。”杉克尔主张,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机器能思考吗?’这一问题违反了逻辑语法的规则”,就如同问“数字3是否有颜色”一样完全是“逻辑上荒谬的”以及“概念上不符合语法的问题”。哈克认为,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将思想或无思想、理解、误解或理解失败赋予机器的做法是无意义的”。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如魏屹东、樊岳红与孟令朋等国内学者。魏屹东与樊岳红主张“在人工智能方面,维特根斯坦坚持认为‘机器不能思维’,图灵则主张机器是能够思维的”。类似地,孟令朋认为“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有理由相信,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的回答是有根据的:机器不会阅读,也没有‘理解’,也不能‘思维’,不能像人一样‘思维’”。如果说图灵承认机器具有智能或机器能思考的话,那么,以上学者都认为维特根斯坦反对机器能思考的说法。我们可将他们的解读称为传统解读,这种传统解读影响很大,下面笔者会分析其理据并作出回应。

然而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学界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学者们注意到维特根斯坦与图灵、人工智能之间的复杂关系,开始重新审视维特根斯坦与图灵之间的争论,以及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对人工智能的积极影响问题,主要代表有弗洛伊德、布劳德福特、徐英瑾、刘禾等。弗洛伊德主张维特根斯坦与图灵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并指出图灵的对角线论证、《论可计算数及对判定问题的一个应用》(1936)以及《计算机器与智能》(1950)等核心论文,都明显地带有维特根斯坦式的反心理主义、日常语言以及社会层面的特征;布劳德福特指出,将维特根斯坦与图灵在心灵问题上看成行为主义的传统解读,以及将维特根斯坦看作人工智能的反对者的另类解读都是错误的。

另外,国内学者徐英瑾也曾关注过这一问题,他指出由于维特根斯坦哲学具有“综合”气质,可对人工智能研究领域产生积极的指导意义。华人学者刘禾曾这样写道:“更加具体而言,他(指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启发了一批名为剑桥语言研究小组(Cambridge Language Research Unit,缩写为CLRU)的研究者在20世纪50年代开发出了机器翻译、信息提取、机械编制与知识表征技术,所有这一切后来被人们称为AI与认知科学。”刘禾这种侧重从历史角度,发现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发展影响的研究,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可惜的是,她没有深入探讨维特根斯坦本人对“机器能否思考”的态度,而是认为这是维特根斯坦对图灵的戏仿(parody)而已。她主要聚焦于挖掘维特根斯坦的学生、剑桥语言研究小组(CLRU)创立者玛格丽特·麦斯特曼(Margaret Masterman)的贡献。

笔者认为,这些新的研究动向值得我们重视。虽然目前已有学者作出了一些研究,但是对维特根斯坦关于“机器能否思考”问题的研究,还没有得出可信的结论,维特根斯坦与图灵、与人工智能早期发展史关系等研究还需要继续挖掘。笔者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是明确的——反对传统的解读,捍卫新的解读。不过,本文主要关注于维特根斯坦对“机器能否思考”这一问题的可能回答,借此阐明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及其哲学意义。

三、维特根斯坦反对“机器能思考”吗?

为了更好地展开论述,我们有必要先明确地指出,传统的解读是很成问题的。总结传统解读所持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有些维学专家如杉克尔认为,维特根斯坦对于“机器能否思考”这一问题之所以持否定的态度,是因为这一问题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不可回答的”,他给出的理由是追问机器能否思考是不符合逻辑语法的,是无意义的。杉克尔引用的是Blue and Brown Books中的一段话来佐证他的观点:

但另一方面,这个问题引出了另一个可被表述为“机器能否思考”的命题(不论这台机器的运作是能由物理定律描述预测,还是仅能通过适用于有机体行为的某种特殊法则来解释)。此问题所揭示的困境并不在于我们尚未造出能实现该功能的机器,它完全不同于百年前有人可能提出的“机器能否液化气体”这类疑问。真正的困境在于“机器会思考(感知、渴望)”这个表述本身似乎就存在逻辑谬误,就好像我们在问“数字3有颜色吗?”(“它可能是什么颜色呢?毕竟显然不具备我们已知的任何颜色”)……

其二,有些学者(如魏屹东、樊岳红)注意到维特根斯坦与图灵之间的争论,由此认为“维特根斯坦认为机器是不能思维的,计算的机器能计算是因为其本质是人在机械式的遵守规则,而图灵主张机器是能思维的,机器机械式的遵守规则能替代规范化的标准”。

其三,“思考”“阅读”“理解”与“感受”等词汇应用仅限于与人相关的物种(高级生物),而不能应用于与人类相差甚远的低级生物(如阿米巴虫等)与无机物(如石头、机器等),因而谈论机器是否能思考如同谈论石头能否思考一样,都是无意义的。比如1952年参与图灵对话(对话主题为:“自动计算机能被视为思考吗?”)的布雷斯威特(R.Braithwaite)就指出,“思考通常被视为人类乃至其他高等动物的专有特性,因此这个问题可能显得荒谬而不值得讨论”。这是一种对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物种主义(speciesism),或者说人类中心论(anthropocentric)的解读。

其四,我们所有过去的经验都表明机器不可能有牙疼或思考,我们的全部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机器是不可能思考的,这是一种经验主义的理据。

其五,维特根斯坦的阅读机器(reading machine)的阅读只是在单纯地“阅读”,不是真正的阅读,因为这种阅读不能伴随“理解”,真正的阅读就是理解,这就表明了维特根斯坦关于机器不能思考的观点。

其六,思考是人类内在的私人经验,或者说,我们只能用私人的经验或有意识的心灵行为作为区分阅读或思考与否的真正标准,因为机器不可能像人类一样具有私人经验与自我意识,因而机器不能思考,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主义理据。

笔者认为,基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我们可对以上所列的理据作出以下简略的回应:

对于第一种理据,笔者认为传统解读所引的维特根斯坦的文本,至少存在两处缺陷:其一是所引文本不全,涉嫌以偏概全;其二是没注意到维特根斯坦中后期的写作风格即维特根斯坦所设想的对话者的声音与他本人的声音之间存在差异,可能张冠李戴。那些主张“机器思考无意义”的说法,其实很可能是维特根斯坦所设想的对话者(interlocutor)的声音,不一定能代表维特根斯坦的真实观点,所以,我们有必要重新解析维特根斯坦的相关文本。

第二种理据是说,既然图灵是支持人工智能的,认为机器能思考,而维特根斯坦又是图灵的反对者,那么维特根斯坦必然不支持人工智能的说法,其实这种结论下的有点草率。与这种成见相反,据最近的考证,“似乎有不少根据认为,图灵曾暗自地承认从维特根斯坦那里受惠不少,目前的说明主张,图灵的语言部分地反映或得益于维特根斯坦多方面的影响,包含其后期对直觉的理解”。传统解读将维特根斯坦对图灵的批评与维特根斯坦对机器能否思考这两个问题混淆起来,其实,维特根斯坦并不反对图灵关于机器能思考的说法,而是反对图灵的心灵计算主义论题(Computationalist Thesis),维特根斯坦不是从理论上批判图灵关于机器能思考的主张,而是从概念上分析该问题可能带来的哲学混淆。

对于第三种理据,物种主义在不同的物种之间划出了人为的鸿沟,特别是在物质与精神层面制造了对立,但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私人经验根本不是物理、化学、生理等活动的产物,因而,坚持私人经验的观点其实是一元论在作祟。维特根斯坦曾在《蓝皮书和棕皮书》中提醒我们要注意这种关于世界建构材料一元论的图像,并对此保持警惕之心。因为无论哲学上的一元论还是二元论,都是一种屈从于普遍概括的形而上学的诱惑,从语言实际使用角度来看,都是要拒斥的。笔者认为,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文本出发,并不能得出维特根斯坦主张物种主义或人类中心论的结论。

关于第四种理据,维特根斯坦关心的焦点,并非经验上机器能否思考的问题,而是关心逻辑上、概念上机器能否思考的问题,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我们不能混淆经验上的不可能与逻辑上的不可能,这也是维特根斯坦一直强调的观点。

关于第五种理据阅读机的问题,据我们的分析,维特根斯坦的阅读机阅读其实也是众多阅读行为中的一种,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阅读是一种“家族相似”现象,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阅读,阅读机的阅读也算一种阅读,因为“阅读”这一概念并不必然要求伴随“理解”,没有“理解”的阅读也是一种阅读。

对于第六种理据,根据维特根斯坦对“思考”(英文为“think”,动名词为“thinking”,最好译为“思维”)与“思维”的分析,思维并不是私人的经验或意识状态,维特根斯坦认为“说思考简单地说就是心灵的一种活动,如同说写字是活动一样是一种对真理的拙劣的歪曲”。对维特根斯坦来说,思维没有固定的位置,“若我们说,‘思考是一种精神活动’,那么它就可能误导我们。思考是一种什么样的活动这个问题就类似于‘思考在哪里发生’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回答:在纸上,在头脑里,在心里。这些关于位置的陈述均未给出思考的那个位置。”思维没有内外之分,思考或思维既不是一种精神活动,也不是私人意识中发生的事件,思维是对符号的操作。

正如区分阅读的标准并不是内在的自觉意识或活动,而是以某种方式对书写符号作出反应一样,区分思考的标准其实也不是内在自觉意识或活动,而是通过某种方式对符号的操作作出反应,图灵测试(模仿游戏)不就是通过观察被试者的外在反应而建立起来的吗?既然思考就是对符号的操作,而现代意义上的计算机或电脑当然能处理符号,那么,机器能够思考也就可以理解了。

在笔者看来,维特根斯坦既不是简单地肯定或反对机器能够思考的说法,也不认为这一问题像哈克或杉克尔等人那样认为是完全无意义的,而是主张从概念层面上多维度地对“机器能否思考”这一问题进行分析。维特根斯坦承认要想直接回答这一问题本身很难,我们不能直接通过给出定义而解决问题,而应该采取迂回策略即从语言具体使用的角度,联系相关的语境,看看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我们会说“机器能思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们根本不会这样说。维特根斯坦的分析方法其实是一种语法分析方法即消除由于误用“机器”“思考”“疼痛”等相关概念而产生的混淆。

四、图灵的模仿游戏也是一种语言游戏

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所持的是审慎而开放的态度,其中不乏批判性洞见,这种态度既不是反对人工智能,也不是无条件地鼓吹人工智能,而是联系特定的历史条件与语境,动态地揭示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改变。限于篇幅,本文不可能全面分析维特根斯坦与图灵之间的争论,而是讨论维特根斯坦是否反对图灵所提出的机器智能的构想及其指导性原则。

“机器能否思考”这一问题,无论对于维特根斯坦还是对于图灵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话题,他们各自多次讨论并分析过这一问题。在笔者看来,维特根斯坦与图灵在人工智能问题上尽管存在一些哲学分歧,但他们在“机器能否思考”这一问题上观点应该是相容的,而非对立的关系。图灵通过图灵测试(模仿游戏)从可操作层面上肯定了“机器能够思考”,而维特根斯坦实际上并不反对“机器能够思考”这一说法,而是主张要联系具体的语境具体分析。作为检测机器是否具有智能的标准的图灵测试,本质上是一种模仿游戏(imitation game),这种模仿游戏其实也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

图灵曾在1948年一篇名为《智能机器》的报告中,详细地分析了制造智能机器的可能方式,其中指导性的原则就是将机器类比为人脑。图灵认为,正如人类智能的潜力只能通过提供合适的教育实现,那么,应用类似的教育过程到机器之上是很有必要的即通过不断对机器实行“教育”及应用奖惩方式来实现。该报告较早地提出了机器学习与训练在实现机器智能方面起到促进作用的论断。这篇报告也包含了被图灵后来称之为“模仿游戏”(现在被称为“图灵测试”)的最早描述,比如在报告中,图灵这样写道:“相信制造思维机器的可能性的一个重大的积极理由即这一事实,有可能制造一台机器模拟一个人的任一部分。”正因如此,图灵的这篇报告被后世学者称为人工智能的第一篇宣言。

图灵正式提出“图灵测试”(模仿游戏)是在1950年的论文《计算机器与智能》中。图灵在这篇论文中开宗明义地表明,从定义什么是“机器”与“思维”的角度来回答“机器能够思考”这一问题是危险徒劳的,而是建议采取一种新的描述模仿游戏的方式来回答原来的问题,从而提出了一种检测机器是否具有智能的标准——图灵测试。设想一个房间里的被试者与一台机器同时接受房间外测试者的测试即测试者提问被试者,被试者作出回答。如果测试者最终无法分辨谁是机器的回答、谁是人的回答,那么,机器就通过了测试,该机器就成功地欺骗了测试者,因而我们可认为该机器具有智能。另外,图灵在1952年曾表达过类似的看法:“我想提出一种可用于测试机器的特定方法。你可以称之为测试机器是否会思考,但最好避免犯下乞题错误,而是说通过测试的机器是(比方说)‘A级’机器。测试的核心在于,机器必须通过回答问题来尝试模仿人类,只有当这种模仿足够令人信服时才算通过。”

图灵的模仿游戏关键在于:强调机器在测试中成功地伪装成人类,成功地欺骗了测试者,这种测试既是一种欺骗与模仿的游戏,同时也是一种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因为这种模仿游戏主要是通过问答法即语言的交流而实现的。我们知道,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语言游戏”。他把与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语言活动都统称为“语言游戏”。语言游戏多种多样,它们之间具有或多或少的相似性,但并不完全相同,因而不同的语言游戏之间存在“家族相似性”。在人们的生活中存在无数种语言游戏,人们在不同的语言游戏中遵守不同的游戏规则。图灵的模仿游戏规则就是机器对人类智能行为的成功模仿与欺骗,而人类对这种模仿行为毫无觉察。

五、模仿游戏的理论预设与维特根斯坦的态度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图灵的模仿游戏背后存在三个理论预设:

一是机器类比人脑的预设。图灵认为可以通过特定的方式使用计算机,因而主张将计算机称为人脑是恰当的。当然,我们现在将计算机通常称为“电脑”,这一预设可被称为机器类比人脑的预设。二是机器的智能或思维是通过模拟人类的行为反应(借助语言交流等方式)而体现出来的,这一预设是带有智能的行为主义(behaviourism)色彩。三是机器的行为必须原则上通过计算预测,因为机器运作背后的程序是对人类行为背后心智能力的一种抽象模型,这一预设可称为心灵的计算主义(computationalist)预设。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维特根斯坦是否反对这三个预设。

首先,关于机器类比人脑的预设。在面对人体是否可被称为机器的问题时,维特根斯坦这样写道:“机器会思考吗?——它会疼痛吗?——该把人体叫作这样一台机器吗?它可是极接近这样一台机器啊。”另外,维特根斯坦还写道:“如果计算对于我们好像是机器的活动,那么正是那些从事计算的人是机器。”维特根斯坦的意思很明确,人体很接近一台机器,或者干脆就说人是机器,这些表述放在特定语境中并不是无意义的。这也表明,维特根斯坦并不否认将机器类比为人体或人脑的说法。

其次,关于行为主义的预设,维特根斯坦其实也并不反对,因为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显著地带有反心理主义的特征。维特根斯坦试图分析心理学词汇的用法,以此澄清相关混淆。维特根斯坦反对的是对心理学概念的各种形而上学的错误解释。他经常分析心理学概念比如“疼痛”“感觉”等,指出它们极容易被人们从哲学上加以误解,以为这些心理学概念一定指称一个内在的实体才有意义,因而维特根斯坦的立场就是指出各种心灵主义的谬误(mentalist fallacy),这其实也与其前后期一直坚持的反心理主义的立场是一致的。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根本不能脱离外在的语言活动与环境,去孤立地谈论任何表达个人内在心理活动词汇的意义,否则都是无意义的。

我们谈论“心灵”“疼痛”“思考”等术语时,其意义并不指向某个神秘的幽灵般的内心剧场,而是与倾向性的行为和在特定情境下的行为方式紧密相连。因而,表达人内心的语词或表述,需要通过外在的标准加以检验。他说:“一个‘内在的过程’需要外在的标准。”这一态度应用到“思考”“思维”等概念的分析上,结论也是明确的。“思考”或“思维”等概念不能纯粹地从内在的过程或状态角度来理解,而要联系语言符号的外在应用来理解。他说:“把思考说成‘精神活动’也是令人误解的。我们可以说思考本质上是操作符号的活动。当我们用写字来思考的时候,这种活动是由手来执行的;当我们用说话来思考的时候,是由嘴和喉咙来执行的。……让我们考察一下我们说头脑是思考的位置的理由。我们并不想批评这种表达的形式,也不想表明它是不恰当的。我们必须做的是:理解它的运作,它的语法……”

笔者认为,维特根斯坦并不反对“思考发生在大脑中”这样的表述,但是反对“思考”或“思维”概念的“私人经验”或心灵主义的解释,他主张要从语言符号的外在使用角度来理解“思考”概念,因为思考就在于符号的操作,这种态度与图灵坚持的从行为主义角度去理解机器智能的做法具有相通之处。

最后,关于心灵计算主义的预设。图灵曾在著名论文《论可计算数》中提出了可计算性概念。他这样写道:“我们或许可将在计算一个实数的过程中的人比作一台只能运行有穷数条件q1,q2,……,qR的机器,这些条件被称为‘m-配置’。机器被提供一个‘带子’(类似于纸张)来运行它……”这是图灵首次提出了图灵机构想,并用图灵机证明了“可计算性”有一个精确的、机械化的数学定义。图灵论题表明,任何直观上“可计算”或“能行可计算”的函数都可以由图灵机计算。需要指出的是,“图灵机”是一种理想化的机器,而不是具体的机器,且不是计算机模型,而是数学的一种抽象模型。

针对图灵机,维特根斯坦留下的评论极少,只有一处,他说:“图灵的‘机器’。这些机器是进行计算的人。人们也可以用游戏的形式来表达他所说的。”维特根斯坦的这一评论,能像传统解读般认为是对图灵机或图灵论题的批评吗?笔者认为应该不是,而应该被理解为是对图灵论题中人类可计算性领域与计算机可计算领域之间等价的认识。因为图灵论题是说,人类可机械计算的领域都是图灵机可计算的,反过来说,图灵机可计算的东西也就是人类可计算的领域,这两种说法之间应该是等价的。不可计算领域比如停机问题或人类的情感问题,那么图灵机也就不可计算。教科书一般这样表述图灵可计算性:“从定义显然可以看出,图灵可计算函数是能行可计算的。反之,每个能行可计算函数都是图灵可计算的,这个假设被称为图灵论题。”图灵论题之所以被称为论题,是因为它不能得到严格的数学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图灵只是原则上坚持心灵的可计算主义预设,在现实中,他已经注意到这一预设还难以实现。图灵在1951年BBC的广播中指出,“如何编程使得机器模仿大脑”这一核心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尚不知如何实现。因为大脑涉及自由意志,而数字计算机一旦编程,其行为便是完全确定的。针对图灵的心灵计算主义,维特根斯坦肯定是持拒斥的态度,他并不认为人的心灵可以直接等价于这种计算机的模拟程序。因为人类的心灵展现的更多的是能力,而人类心灵的很多能力比如用语言来表达情感体验等能力、人类的自然语言本身等,都是难以形式化与机械化处理的。

六、“机器”概念的多重内涵辨析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纸条集》《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心理学哲学研究》等著作中多次谈到“机器”与“思维”概念的应用与理解问题。“机器”概念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包含的涵义很多,如果不加以辨析,我们就不能清晰地把握维特根斯坦对“思维机器”(thinking machine)的态度。

首先,“机器”(machine)与“自动机”(automata)的区分。在这一问题上,笔者基本赞同布劳德福特的观点,认为维特根斯坦在“机器”与“自动机”这两个概念之间作出了基本区分。总体而言,维特根斯坦对“自动机”概念的使用基本上是否定、负面的,因为“自动机”就像“鹦鹉学舌”一样是没有灵魂或心灵的东西;而他对“机器”(英文:machine;德文:Maschine)概念的使用则比较复杂,其使用依据不同的语境而定。比如维特根斯坦这样谈到“自动机”:

但我难道不能想象我周围的人都是自动机,没有意识,即使他们的行为一如既往?——如果我现在独自在房间里这样想象——我看到人们带着呆滞的表情(如同梦游般)忙着自己的事——这个念头或许有些骇人。但试想在日常与人交往时,比如在街上,持续保持这种想法!譬如对自己说:“那边的孩子们不过是自动机;他们所有的活泼好动都只是自动装置引起的。”你要么会发现这些话变得毫无意义;要么会在内心产生某种诡异感,或类似的感觉。

将活人看作自动机,就如同将某种图形视为另一种图形的极限形态或变体——例如将窗棂的十字构件看作卍字符。

维特根斯坦在这里很明确设想了活人变成没有灵魂的自动机的场景。如果活人没有灵魂的话,那就与自动机无异。类似地,维特根斯坦还这样写道:

设想一下我们真的碰到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为什么那样的生物不应该作为反常而出现呢?因而这样的一个人类身体可能天生就有某些特定的关键性的功能,但是就没有灵魂。好的,那像什么样呢?在那种情况下,我能想象的唯一的事情就是这个身体看起来像一台自动机,而不像正常的人类身体。

在维特根斯坦的语境中,一台自动机就是一个这样的生物,人们根本不会在其上谈到人类的内在或外在的状态。“一个人的身体必须表现出怎样的行为,我们才不会倾向于谈论其内在与外在状态?反复思考后得出:‘像机器一样行动’。”自动机的行为完全是机械的,没有意识或心灵的成分,因而维特根斯坦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不过,维特根斯坦对除了“自动机”以外的“机器”的态度则有些复杂。

根据笔者的总结,维特根斯坦这样的“机器”概念至少具有三重内涵:第一,作为象征的机器。逻辑的机器、数学的机器,这些都是理想化的机器,被他用来批判严格决定论,因而他赋予这样使用的“机器”的涵义主要是否定的。第二,作为训练的机器。阅读机以及自动钢琴等,主要用来阐明维特根斯坦自己对训练机器的理解,因而被赋予的是肯定的内涵。第三,作为具体的机器。计算器、加法机器等,其内涵无所谓肯定或否定。由于第三种具体的机器,与本文主题“机器能否思维”的主题关系不大,我们这里主要分析第一与第二种机器。维特根斯坦主要是在《哲学研究》193—195节,以及对应的《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第一部分118—130节中讨论第一种机器即作为象征的机器的。这些段落中谈论的“逻辑的机器”或“数学的机器”都属于这一种作为象征的机器。

维特根斯坦之所以谈论这种作为象征的机器,目的是应用“作为象征的机器”(machine-as-symbol)这一概念作为类比,来阐明语法规则的应用问题。维特根斯坦对作为象征的机器主要是持批判的态度,因为这种象征的机器导致的就是严格决定论或柏拉图主义。这种严格决定论、柏拉图主义与维特根斯坦对语言与规则的思想是相悖的。维特根斯坦反对认为规则提前决定了所有表达式的应用,这种决定论是一种形而上学虚构的图像,不切实际,是与我们应用语言表达式的真实实践相悖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语词表达式的新的应用方式,“立方体的图画当然提示了一种特定的用法,但我还是能够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它”。

关于作为象征的机器,维特根斯坦这样写道:

机器,作为其运作方式的象征。我或许可以这样开始:机器似乎已然包含了它自身的运作方式。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了解这台机器,那么其他一切——即它将执行的运动——似乎都已被完全确定。……我们将机器或其图像视为特定运行模式的象征……

“机器似乎已然蕴含其运行方式”意味着:我们倾向于将机器未来运动的确定性比作早已存放在抽屉里、此刻正被取出的物件——但当我们实际预测机器行为时,并不会如此表述。那时我们通常不会忽略零件变形等可能性。然而,当我们惊叹于能将机器作为某种运动模式的象征时,确实会这样谈论——毕竟它实际上完全可能以不同方式运转。

维特根斯坦对“作为象征的机器”的态度是明确的——批判性的否定,因为这种对“机器”概念使用的方式提前决定了机器未来所有的运动方式,而许多语言哲学家经常使用这个概念来类比规则与应用规则之间的决定论关系,就像机器作为象征一劳永逸地决定了其未来的运动方式一样,规则也一劳永逸地决定了规则的未来无数种的应用。这种看法就是典型的决定论,认为语词的含义就是由语词的规则或指称的对象严格决定的。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当然是反对这种决定论,这也是为什么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讨论遵守规则之间插入这几节的最主要的理由。

关于数学的机器,基本上也是作为象征的机器而出现的。维特根斯坦曾这样写道:

但难道不能说:即使无人走过这条路,规则依然指引着这个方向?

因为这正是人们想要说的——在此我们看到了数学机器的图景:它由规则本身驱动,只遵循数学法则而非物理规律。

我想说的是:数学机器的运作方式,仅仅是对机器运作方式的一种图像。

规则本身并不产生作用,因为任何依据规则发生的事,都只是对规则的一种阐释。

从以上评论可见,维特根斯坦对“数学机器”隐喻的态度并非简单的批评,而是一种深刻的哲学澄清。他通过这一隐喻揭示数学规则与物理机器之间的根本差异,其核心观点可概括如下:其一,反对认为“规则无需人类的实践而自动运行”的柏拉图主义幻觉。维特根斯坦批判一种常见误解即认为数学规则像一台“自动机”,能独立于人类实践而自我执行。他指出,规则本身不产生作用,规则的意义取决于其在具体情境中的使用和解释。其二,数学机器是“图像”而非“实体”。维特根斯坦认为“数学机器”只是对规则运作的象征性图像,而非实际存在的物理机制。“数学机器的运作只是机器运作的图像。”这意味着数学规则的本质是符号性和概念性的,其运作则依赖人类的语言游戏和实践,而非物理因果律。如果混淆这两者,就会导致哲学的混淆。因而他说:

“这种演算纯粹是机械的;一台机器就可以执行演算。”什么类型的机器?一种由通常材料构建的机器——抑或是一台超级机器?难道你没有混淆一条规则的硬性与物质材料的硬度?

维特根斯坦上面所提的逻辑机器或数学机器都是这样的超级机器,这是对机器运作方式的一种形而上学的误解。简言之,维特根斯坦对第一种“机器”的内涵即作为象征的机器是持否定的态度。

再看“机器”的第二种内涵:训练的机器。维特根斯坦对这种“能接受训练”的机器基本上是持肯定的态度,他专门谈到的“阅读机”与“自动钢琴”等就是这种机器的代表。比如在《哲学研究》的156、157、159以及164节中,维特根斯坦详细地分析了“阅读”行为的各种表现以及该词的语法应用。维特根斯坦首先批评了几种试图对“阅读”下定义的做法,比如认为“阅读是心灵的一种特殊的自觉活动”;“‘阅读’表示对符号转变为说出声音的体验”;“阅读是从原件推导出复制品”等,这些关于“阅读”的定义都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们侧重于从内心的状态或体验来理解阅读,忽略了阅读的外在反应与行为。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的157节中讨论了“训练阅读机来阅读”的情形。他认为,我们质疑并追问这个生物(阅读机)在什么时候开始学会阅读的做法是无意义的,因为“再设想阅读机的一种不同的情形:有点像自动钢琴那样把符号变成声音。……对于活的阅读机来说,‘读’叫作:以某某方式对书写符号做出反应。这个概念因此无关乎心灵机制或其他机制的概念。——老师在这里也不能这样说到接受训练的人:‘到这个词,也许它已经在读了’。因为对于他已经在做什么事情,无可置疑”。这是我们要承认“阅读机已经在阅读”的最有力的证据,因为这个生物已通过训练,开始共享与我们人类共同体一样的行为反应,因而我们再质疑它会不会阅读的做法是无意义的。这也是我们所玩的语言游戏规则的要求。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们不应该对“阅读机”也能“阅读”感到奇怪,因为人们经常把“阅读”这个概念应用于一群家族相似的案例。“在不同的情况下,我们应用不同的标准来判明一个人是不是在读。”概言之,维特根斯坦并没有简单地否定说“阅读机”的阅读不能算作阅读,而是考虑“阅读机”能“阅读”的应用语境与场景。

七、对“思维”概念的语法分析

维特根斯坦承认,“思维”概念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概念,“关于这个词,不要期待它有一种统一的用法;更准确地说,要期待它没有统一的用法”,因为我们对这个概念的应用场景与谈论的情形非常复杂。我们在这里只是总结一下维特根斯坦对“思维”概念的说明性的特征,虽然挂一漏万,但是应该足以说明问题:

首先,“思维”(thinking)或“思考”(think)的非私人性。维特根斯坦多次提醒我们,不要将“思维”或“思考”看作一个人内心的过程、活动或意识状态,因为这种赋予私人性的做法只会将“思维”变成一种神秘的实体,而这是需要拒斥的,因为“思维”是不能实体化的东西,“思维”不占空间位置,没有实体性要求。因而说思维是内心的过程等这些表述都是容易引起误解的说法。

其次,“思维”或“思考”就是对符号的操作。这是维特根斯坦对“思考”的说明,而非下定义或描述。因为“思维”作为我们日常心理学中的重要词汇具有非对象性,我们不能像观察物理学研究对象那样对“思维”进行直接观察,我们只能对“思维”语词的用法进行分析。维特根斯坦多次提到,思维是对符号的操作。这里的“符号”可以理解为语言符号,也即思考一般而言是离不开语言的,当然在极端情况下,没有口头语言而只有身体动作的情况下,思考也是可能的,因为身体或肢体动作本身也是一种更加宽泛意义上的语言行为。维特根斯坦甚至设想过不说话的生物进行工作,只要它们面部表情有变化,我们也可能会说它们在思考。

有人可能反对这种说明,认为这种关于“思维”的说明,根本就没有突出人类思维的特点,理由是“对符号的操作”很可能是机械性的。针对这种疑问,维特根斯坦这样回应道:“为了使得人们能够说它并不是机械式的,它必须处于一种特定的环境中”。其实,我们在大量关于“思维”的语言游戏中使用这一概念,“思维”或“思考”概念与“反思”“考虑”等心理学概念关系比较近。

再次,“思考”或“思维”概念与人们的“学习”或“接受训练”等概念紧密相关。一种生物之所以被人们称为“能思考”或“能思维”,主要理由就在于该生物善于学习,能够掌握系统地做某件事情的方法。维特根斯坦曾举过一个猿猴拿香蕉的例子(猿猴偶然地抓住一根棍子触碰到了香蕉),来说明如果这只猿猴真的可通过工具(棍子)且掌握了这一方法拿到香蕉,那么我们就会说它在思维。“思维给予它完善自己方法的可能性。或者更准确地说:如果它以特定的方式或途径来完善自己的方法,那么它就是在‘思维’。”正因为如此,维特根斯坦认为,如果一个这样的生物“以特定的方式学习,那么它就在思维”。

最后,“思维”概念是流动性与工具性的概念。维特根斯坦认为,“思维”概念就如同“语言”概念一样都是流动性的概念,同时也是工具性的。说“思维”概念是流动性的,主要是指“思维”概念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本质的内涵,这个概念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不同的理解,不同时期的群体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解很可能是不一样的。另外,这个概念也是工具性的即这个概念是被人们用来表达自己观点或思想的,没有太多的情感或体验色彩。人们运用这个概念的目的,就是将其作为表达思想或交流信息的工具而已。这个概念不能承载“形而上学”或“本体论”的涵义。

因而,在维特根斯坦这里,“思维”或“思考”等概念形成了一个大的家族,没有一个统一的用法,也没有统一的定义,而只是依赖于我们应用这个概念的语境或条件,如果条件满足了,我们就可以应用这个概念。

八、对机器与思考关系的哲学反思

我们现在终于可以正面回答维特根斯坦对于“机器能否思考”的问题了。维特根斯坦并不反对“机器能够思考”的说法,但主张需要明确在什么语境或条件下我们可以这么说,需要阐明这些概念使用的条件。如果思考本质上就是对符号操作的话,而机器能处理符号,那么机器就可以被视为在思考。维特根斯坦在《蓝皮书和棕皮书》中还给出了“对符号操作”的具体例子。这个例子就是我们熟悉的《哲学研究》开篇所提到的“到杂货店买苹果”的例子,不过这里是买6个苹果,在那里是买5个红苹果。我们都应该记得,这是一种日常生活中经常应用到的关于命令与服从或请求与答应的语言游戏。

如果我们这里把售货员改为我们现在生活中常见的售货机,通过一顿操作,给机器下达买零食的命令,机器服从命令,收到付款之后向购买者递出相应商品。我们想想,在这种语言游戏中,我们对机器的符号操作,不就如同到杂货店购买水果类似吗?正如我们认为顾客到杂货店购买小商品,与店主通过语言符号交流的过程中玩了一种简单的语言游戏,他们其实都在进行思考一样,我们当然有理由认为,售货机售卖零食的这一番操作,在符号操作意义上就是如同杂货店店主一样在思考。

从维特根斯坦的文本出发,我们认为并不能得出“机器不能思考”的结论。杉克尔曾援引Blue and Brown Books中的一段话来佐证他的观点。但可惜的是,杉克尔教授的引用并不全面。该段引文后面还有几句:

因为从问题的某个层面来看,个人经验非但不是物理、化学或生理过程的产物,反而似乎构成了我们对此类过程进行任何有意义阐述的根本基础。以此视角审视时,我们往往会再次以误导性的方式运用“建构材料”这一概念,进而断言整个世界——无论是心理世界还是物理世界——皆由单一材料构成。

从进化论的视角来看,问“机器能否思考”的问题似乎是犯了范畴错误,违背了逻辑语法。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根据笔者的解读,维特根斯坦在这段话后半部分,其实对这种生物进化论或精神与物质的二元论进行了批评,因为这些视角或观点不过都是以误导的方式使用了关于世界的“建构材料”的错误隐喻或类比而已。如果我们不承认维特根斯坦是一名进化论者,那么我们就不能从这一段文本得出他的否定性的结论,很有可能这种观点是维特根斯坦所设想的对话者所提出来的。

另外,维特根斯坦也不是物种主义者或人类中心论者,“思维”这个概念也不是人类的专属概念,它可以与其他的心理学概念一样,都可以应用到非人类生物身上,甚至是机器之上,也是可以的,不过有其应用的条件限制而已。很多学者援引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的第360节作为证据。维特根斯坦这样写道:

但机器当然不会思考!——这是一个经验命题?不是。只有说到人,以及和人相似的东西,我们才说他思考。我们还这样说布娃娃,当然还有精灵。把“思考”一词当作工具来看看。

从表面上看,似乎维特根斯坦强调“思考”一词只能应用到与人相关的东西上,似乎坚持的是物种主义或人类中心论。但如果我们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段内容其实是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坚持说“机器不能思考”的人其实就是物种主义者或人类中心论者,但是这个人是维特根斯坦本人吗?笔者认为,这个人其实是维特根斯坦所设想的对话者才对。维特根斯坦在这里其实并不反对将“思考”应用到布娃娃或精灵身上,甚至下一节的“椅子”身上(拟人化的应用),这些其实都是不同的语言游戏而已。关键是我们要弄清楚这样说话或者玩这样的语言游戏到底有什么意义。

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不应该从进化论或物种论出发,先天地就排除了“机器能思考”的可能性,而应该设想一种低级的生物或机器能否参与我们的语言游戏与互动中来,如果他们经过一定的训练或学习,并通过了我们的检测,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它们也在思考。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其实也是他主张阅读机其实也在阅读的思想的进一步延伸。

在《纸条集》中,维特根斯坦描绘了一个奴役者如何让我们相信它们能思考的故事。他设想了一个被奴役的部落,这个部落的人民被政府与科学家宣称没有灵魂,就如同自动机一样丝毫不能思考。但是这些都是政府或科学家的先入之见。维特根斯坦接着描述了他们能与我们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与互动。我们之所以可以教会他们“思考”,主要理由在于“因为他们的反应——包括语言反应——就是有灵魂的人的反应。还发现,也能通过一种非常类似我们称为‘教学’的手段教会这种生物我们的语言,而非他们自己的语言”。也就是说,只要这种生物能学会语言,与我们可以进行正常的交流,并且还能持续不断地进行“学习”,我们其实就可以应用“思考”或计算等概念到他们之上。

不仅如此,维特根斯坦还在《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中提到了两只黑猩猩刻画图形的案例。维特根斯坦这样写道:

如果在两只黑猩猩中,有一只曾经在地上刻画出┃——┃这个图形,另一只接着画出┃——┃┃——┃┃——┃,如此等等,那么头一只猩猩并没有提出一条规则,而第二只黑猩猩遵守这条规则,无论这两只黑猩猩当时在心里想些什么。

然而,譬如说,如果某个人观察到一种训练的现象,示范和模仿的现象,对成功的和不成功的尝试加以奖励、惩罚等等现象,如果黑猩猩在此之前没有看见过这些如此排列的图形的末端,像在头一个事例中排成一行那样,那时我们可以说,这一只黑猩猩写下规则,另一只黑猩猩遵守规则。

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明确地提到了黑猩猩只要经过适当的训练或模仿,完全可以掌握“遵守规则”概念的。也就是说,只要黑猩猩能像小学生学习计算一样,通过训练、模仿以及奖惩机制掌握规则,我们当然是可以说它们在遵守规则。因而,“遵守规则”这一概念也不是人类的专属概念,也可以依据不同的语境或应用条件加以推广。既然“遵守规则”都能应用到黑猩猩身上,那么“思考”或“思维”概念应用到“机器”身上又有什么大惊小怪呢?既然维特根斯坦认为阅读机能够阅读,受奴役的部落也可在适当条件下被认为在思考,黑猩猩等生物也可以遵守规则,那么,机器能够思考也不是不可想象的。

九、结 论

经过分析与考证,笔者认为维特根斯坦并不反对“机器能够思考”的说法,这个问题对于他来说其实是一个开放式的问题。回答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在生活中到底如何应用“思考”“计算”“阅读”“理解”“训练”这些语词。如果现代人工智能可以参与我们的对话,与我们深度互动,能够计算与阅读,机器训练比如大模型的训练也成为日常司空见惯的现象,那么,称“机器能够思考”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我们必须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以及该技术应用到我们生活的程度,而逐渐改变我们对人工智能的态度,这种态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人工智能技术足够发达,应用与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足够深入,我们就完全可能将“思考”概念应用到机器人身上,这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如果我们真的在未来的哪一天里制造出了具身机器人,而且这些具身机器人高度智能化,甚至能像小学生一样参与课堂学习,接受所谓“教育”与“奖惩”,能够与小学生进行互动交流,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认为他们不能思考呢?

总而言之,维特根斯坦对人工智能持一种审慎而开放的态度:他既不盲目拥护计算主义,也不简单否定机器智能的可能性,而是呼吁哲学家和技术工作者共同关注语言游戏与概念使用的复杂性。这一立场对当代人工智能的哲学基础研究具有重要启示,提示我们应在技术发展的同时持续进行概念清理与语法反思。

原文刊发于《学术界》202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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